第一条 本会的会员种类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教育信息化的企事业单位或相关机构;
(五)个人会员必须是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专家、教师、研究人员,从事教育信息化的企事业单位代表,经过推荐、筛选的优秀学生。
第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协会秘书处公布会员名单。
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支持本会的活动,提供或协助本会解决开展活动的条件。
第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会员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单位会员连续两年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七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