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教育技术协会“数字教育创新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 来源:中国教育技术协会
- 发布时间:2025-07-31
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为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充分发挥创新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表彰数字教育领域的卓越实践者,中国教育技术协会特设立中国教育技术协会数字教育创新成果奖(简称“数字教育创新成果奖”),授予在教育数字化领域中做出卓有成效实践创新的成果。现将首届数字教育创新成果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教育技术协会
二、奖项设置
(一)奖项等级
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按五个赛道分类评审。
获奖成果均可获得中国教育技术协会数字教育创新成果奖获奖证书,特等奖成果可获得奖金。获奖证书只呈现成果名称、成果主持人/成果主持单位、其他完成人/其他完成单位。
(二)评选赛道(每个成果限选一个赛道申报)
1.未来学校新形态:在整体推进未来学校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办学模式重构、空间再造与组织变革的亮点举措、特色成效与示范经验。例如,区域未来学校试验区、未来云端学校、无边界学校、未来学校变革保障机制等;
2.课程教学新形态:在系统实施数字技术与课程教学深度融合过程中形成的跨学科课程开发、个性化教学与混合式课堂的改革探索、人机协同的教学创新实践。例如,自适应课程引擎、数字教材和数字课程开发、城乡同步课堂、跨学科教学工坊、“师—机—生”多元互动教学新模式、智能助教与数字教师研究与应用、基于数字化平台的心理健康必修课课程设计与实施等;
3.教育评价新形态:在构建数据驱动教育评价体系过程中开展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性监测与质量预警的创新探索与实践。例如,五育融合数字评价、师生数字画像、课堂评价、教师评价、区域教育质量监测、心理健康动态评估系统、教育评价改革与综合素质评价、新技术驱动评价研究等;
4.教育治理新形态:在运用数字技术提升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过程中形成的教师精准研训、数据驱动决策、区域治理及学校治理的亮点举措、特色成效与示范经验。例如,“互联网+”教育治理、乡村教育治理、学校数字化治理、心理健康智慧监测平台、数字化教育服务、数字教育法制、数字教育自主知识体系、数字教研共同体、智能研修伙伴、大数据赋能精准研训、人工智能赋能教师发展新模式新机制、区域数字教育治理体制与运用机制改革等;
5.学习环境新形态:在建设虚实融合、开放智联学习环境过程中形成的校园空间升级、智慧教室与泛在学习生态的创新探索与实践。例如,社区泛在学习空间、5G未来教室、数字孪生校园、全息教室、元宇宙沉浸式学习空间等。
(三)名额限制
各赛道特等奖数量不超过1项。各赛道的一等奖数量不超过20项,二等奖数量不超过50项,三等奖数量不超过80项,优秀奖数量不超过150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资格
1.履行会员职责、正常缴纳会费的中国教育技术协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成果申报者须是成果的主持人或者主持单位;
2.每个申报的项目,主持人/主持单位限1个,其他成果完成人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二)成果基本条件
1.时效性:近五年内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数字教育创新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申报截止日的前一天;
2.合规性: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无知识产权争议;
3.创新性:聚焦教育数字化转型关键问题,具备显著创新价值。
四、评审流程
(一)机构推荐(2025年9月17日17:00前)
由协会各分支机构根据当年申报情况限额择优推荐,在推荐中要统筹兼顾不同类型、不同赛道的成果。
(二)资格审查(2025年9月18日-9月25日)
资格审查主要由协会秘书处对申报成果进行形式和资格审查。
(三)网络评审(2025年9月26日-10月10日)
网络评审主要由协会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审,采取打分排序的方式,确定进入会议评审的成果项目。
(四)会议评审(2025年10月11日-10月15日)
会议评审主要由评审委员会推选专家对拟获奖成果进行评审,确定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的获奖成果。
(五)结果公布
评审结果经协会会长办公会审议、协会官网公示,在当年度中国教育技术协会年会上正式公布、表彰,并颁发证书。
五、报名与材料提交
2025年8月20日9:00至9月10日17:00,通过中国教育技术协会官网(www.caet.org.cn)完成报名,并提交参赛成果及相关材料。
六、其他事项
1.回避制度: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被推荐为数字教育创新成果奖的主持人和参与人,不得评审自己参与完成的成果;
2.异议处理: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公示期内有异议可向秘书处投诉,由秘书处受理。获奖成果若存在弄虚作假或剽窃等违反学术道德和规范的情况,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
3.诚信要求:凡弄虚作假或剽窃成果者,撤销奖励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按协会相关规定处理;
4.成果使用:申报成果经审核入选后,将进入协会案例库。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宣传、展示、出版、转载及后续推广等活动中,以多种形式对申报成果的内容、名称、形式等进行展示和传播。
七、联系方式
事项咨询:冯老师,027-67863017(工作日9:00-17:00)
技术支持:赵老师,010-66490432(工作日9:00-17:00)
附件:
1.中国教育技术协会数字教育创新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
2.中国教育技术协会数字教育创新成果奖评审标准
3.中国教育技术协会数字教育创新成果奖申报表(仅供参考,以官网报名系统内容为准。)
中国教育技术协会
2025年7月30日
附件1:附件1:中国教育技术协会数字教育创新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