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中国教育技术协会政法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员的通知
- 来源:中国教育技术协会
- 发布时间:2025-01-07
各教育信息化和教育技术相关的省(市、区)教育部门,科研服务机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基础教育学校,社会组织、企业及个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又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建设教育强国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思想及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精神和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发挥数字技术和数字教育在法学教育中的优势,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国教育技术协会政法教育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政法专委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会员,目的是助力我国法学教育数字化转型发展,推进数字技术与法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深度融合,促进学校办学效益、人才培养质量、行业职业培训水平的不断提高,开创法学教育数字化发展新局面。
希望招募的会员能够积极参与政法专委会的工作,共同制定法学教育数字化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专委会组织的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和培训、研修活动、实践应用,建立、共享资源和信息,促进法学教育数字化研究和应用的交流与合作。同时,我们也承诺为专委会的会员提供更广泛的发展机会和交流平台,不断提升会员们的专业性化水平。
我们邀请所有关注教育数字化相关专业背景的有相关经验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申请成为政法专委会会员,与我们一起打造教育数字化的未来。
一、协会简介
中国教育技术协会政法教育专业委员会成立于2007年,是经民政部批准备案的国家二级社团组织,属中国教育技术协会的分支机构之一。
协会宗旨是: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法学教育及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为会员服务,为政府、企业、学校、研究机构搭建从事法学教育信息化和教育技术的研究、应用和实践的平台。
二、会员招募
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团体会员主要包括:教育信息化和教育技术相关的省(市、区)教育部门,科研、服务机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基础教育学校,社会组织、企业等。
(二)个人会员为政法专委会业务相关领域的专家、教师、研究人员,从事教育信息化的企事业单位代表,经过推荐、筛选的优秀学生。
三、会员条件
(一)认同协会的宗旨和章程,愿意为推动我国法学教育技术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在教育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或实践经验。
(三)愿意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会员义务。
四、会员权益
(一)享有参加政法专委会组织的年会、各类活动、培训、论坛和研讨会的权益。
(二)享有向教育部推荐相关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中国专利奖、同时成为美国AECT会员的权益。
(三)享有优先在教育项目的立项和评估的权益。
(四)享有免费获得协会会员服务账号,使用会员服务系统进行信息共享与查询,获得会员间交流合作资源的权益。
(五)享有在协会及专委会官网、公众号、会刊、年会等平台展示成果案例、产品展览、经验交流的权益。
(六)享有免费获取协会及专委会发行的电子通讯及会刊,并在协会及专委会刊物优先推荐稿件权益。
(七)享有优先获取协会及专委会提供的政策解读、市场动态、技术资讯等信息的权益。
(八)享有在协会及专委会组织的项目合作、课题研究、标准规划研制、学术成果发布与推广等方面获得优先支持的权益。
五、会费缴纳标准及方式
(一)团体会员
1.常务理事单位、企业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2.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3.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社团组织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二)个人会员
1.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 100 元。
2.学生会员,每年缴纳会费 50 元。
(三)缴费方式
请将会费汇至中国教育技术协会银行账户,并备注会费缴纳及联系人电话(以便后续开会费发票联系),汇款信息如下:
户 名:中国教育技术协会
开户行:北京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109 0520 5001 2011 2004 372
汇款请备注“政法教育专委会会费及会费开票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邮箱)”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吴老师
邮 箱:wuwenying@cupl.edu.cn
联系电话:010-58909532